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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无锡市教育厅的官方报告,《关于做好中小学生校外服务工作的实施意见(试行)》明确规定,无锡市将从2019年2月25日起正式实施中小学生校外服务,校外服务不迟于放学后18:00开始和结束。

《无锡市中小学生校外服务实施意见(试行)》将于2月25日正式实施

主要内容

1.课后服务的目的是什么?

为中小学生开展课外服务是加强学校教育、帮助家长解决按时接孩子上学困难的一项重要措施。

它是促进学生学习、培养学生兴趣、促进个性发展和开展素质教育的重要途径。

这是一项民生工程,它激发了办学活力,增强了教育服务能力,使人们有了更多的获得感和幸福感。

焦点2:中小学生必须参加吗?

没有。根据意见,课后服务坚持“自愿选择”的原则。

课后服务覆盖小学和初中学生。学生是否参加课后服务是由学生家长自愿选择的。严禁以任何方式强迫或变相强迫学生参与,不得增加学生的学业负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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焦点3:课后服务收费吗?

开展课外服务可以采取政府财政补贴、社会支持和家长合理分担运营成本的方式,并坚持公益性取向。

鼓励有条件的地区优先考虑资金投入,为学生提供力所能及的服务。

焦点4:如何安排课后服务时间?

课后服务通常从周一至周五下午放学后开始,不晚于18:00结束。

具体服务时间由当地教育行政部门根据实际情况规定,不同季节可适当区分。

焦点5:哪些学生可以参与?

目标是那些在正常放学后很难准时离开学校的学生(寄宿学生和乘坐校车的学生除外)。

优先考虑残疾儿童、留守儿童、流动儿童、家庭经济困难儿童和中低年级学生。

焦点6:课后服务期间做什么?

集中开展家庭作业、学生社团活动、自主阅读和交流、组织特殊教育活动等根据学校特点开展的活动

焦点7:如何组织和实施课后服务?

我市中小学生课外服务自2019年2月25日起正式实施。

学校应制定具体的实施措施,及时告知学生和家长课外服务的具体方式、服务内容、人员安排、接待人数、社区活动菜单、收费项目等,以方便家长自愿选择和申请。

《无锡市中小学生校外服务实施意见(试行)》将于2月25日正式实施

学校负责具体安排。学校应充分利用其在管理、人员、场地和资源等方面的优势,也可与当地(青少年)少年宫、青少年活动中心、妇女儿童活动中心、科技馆、社区活动中心等机构合作,共同提供服务。

《无锡市中小学生校外服务实施意见(试行)》将于2月25日正式实施

原则上,课后服务需要一个学期作为相对固定的时间。

焦点8:教师的参与能得到报酬吗?

人员的合理报酬。地方人民团体和财政部门核实学校绩效工资总额时,开展校外服务的学校应当根据校外服务的内容和期限适当提高绩效工资总额;绩效工资总额的增加主要用于参与分配课外服务教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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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校聘用的社会专业人员参加校外服务的,相关劳动报酬可由双方协商确定,所需经费可从收取的费用中列支。

私立学校开展课后服务,并将其纳入私立教育的奖励和补充政策体系。

《意见》指出,提供课外服务的学校应公开服务时间、服务内容、服务方式、安全措施和收费标准,主动接受学生、家长和社会的监督。

应该鼓励学校教师充分发挥自己的爱好,对学生进行跨学科的指导。支持地方学校组织社会专业人员、学生家长、优秀大学生、退休教师等。为学生提供各种专业服务,动员体育教练、民间艺术家、技艺精湛的工匠、非物质文化遗产传承人和社会爱好者等志愿服务力量,为学生提供各种形式的服务,提高他们的课余服务能力。学校和相关机构应严格控制参与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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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做好中小学生校外服务工作的实施意见(试行)

各市(县)、区教育局、发展改革委、财政局、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无锡经济开发区社会事业局、经济发展局、财政局、相关直属院校、市属民办学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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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认真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和全国及全市教育工作会议精神,积极响应家长的呼声和要求,优化学校服务和教育服务,努力办好人民满意的教育,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规范校外培训机构发展的意见》(国办发〔2018〕80号), 《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做好中小学生校外服务工作的指导意见》(教基厅[2017]2号)、《省政府办公厅关于规范校外培训机构发展的实施意见》(苏政办发[2018]98号)和《做好中小学校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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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一般要求

对中小学生开展课外服务是加强学校教育、帮助家长解决按时接孩子上学困难的重要措施。它也是促进学生学习、培养学生兴趣、促进个性发展和开展素质教育的重要途径。这是一项民生工程,它激发了办学活力,提高了教育服务能力,使人们有了更多的获得感和幸福感。各地各学校和有关部门要认真学习贯彻全国和全市教育工作会议精神,提高政治地位,坚定人民立场,增强“办好人民满意教育”的思想和行动意识,高度重视和做好中小学生校外服务工作,积极营造良好的课内外结合的教育生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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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展中小学生课外服务,必须坚持以下原则:

1.属地管理为主,各部门共同推进。校外服务坚持市(县)区属地管理。地方教育行政部门应承担中小学生校外服务的管理责任,同时加强与相关部门的沟通和协调。发展改革、财政、人文社会等部门要按照各自职责共同推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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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公开服务事项并主动接受监督。开展课外服务的学校应当公开服务时间、服务内容、服务方式、安全措施和收费标准,积极接受学生、家长和社会的监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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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坚持自愿选择,解决群众的迫切需要。学生是否参加课后服务是由学生家长自愿选择的。严禁以任何方式强迫或变相强迫学生参与,不得增加学生的学业负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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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培养学生素质创新服务模式。根据学生身心发展的特点,开展各种课外服务,培养学生兴趣爱好,促进学生综合素质的提高。

5.优先发展公益事业,加强有效监管。开展课外服务可以采取政府财政补贴、社会支持和家长合理分担运营成本的方式,并坚持公益性取向。鼓励有条件的地区优先考虑资金投入,为学生提供力所能及的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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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工作安排

1.服务范围。课后服务覆盖小学和初中学生。

2.服务时间。课后服务通常从周一至周五下午放学后开始,不晚于18:00结束。具体服务时间由当地教育行政部门根据实际情况规定,不同季节可适当区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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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客户。课后服务对象是放学后难以按时离开学校的学生(寄宿学生和乘坐校车的学生除外)。优先考虑贫困服务群体,如残疾儿童、留守儿童、流动儿童、家庭经济困难儿童和中低年级学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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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组织模式。有课余服务需求的学生家长可根据学校相关规定自愿申请,经学校审核后统筹安排、统一组织。学校负责具体安排。学校应充分利用其在管理、人员、场地和资源等方面的优势,积极开展课外服务,也可与当地(青少年)少年宫、青少年活动中心、妇女儿童活动中心、科技馆、社区活动中心等机构合作,共同提供服务。原则上,课后服务需要一个学期作为相对固定的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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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服务内容。课后服务应该根据个人能力和学校系统进行调整。服务内容可以包括:

(1)集中精力完成作业。学生被安排在指定的地点独立完成作业,可以回答关于学生作业的个别问题,并主张向有学习困难的个别学生提供免费咨询和帮助。鼓励利用网络“教师课堂”对学生进行个性化学习辅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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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学生社团活动。安排学生参加各种社区和兴趣小组活动。学校要根据学校的实际情况和特点,开展多种多样、覆盖面广、满足学生兴趣爱好的社区活动,依托体育、科技、文化艺术等部门,充分挖掘和重点建设体育训练、科技、文化艺术、传统工艺等社区或利益群体,为学生提供“菜单式”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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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独立阅读和交流。安排学生独立阅读或在阅览室等场所开展阅读交流活动。

(4)组织特殊教育活动。学校统一安排特殊教育和其他有益活动。活动安排应体现实用性、体验性和自主性。

(五)根据学校特点开展的其他活动。充分发挥各种课程基地等学习场所的作用,促进课后服务与改变学生学习方式的有机结合。

第三,组织实施

1.制定实施计划。我市中小学生课外服务自2019年2月25日起正式实施。各地教育行政部门根据《意见》精神,与当地发展改革、财政、人文社会等部门沟通后,制定本地区实施方案,并于2019年2月11日前报市教育局基础教育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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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基于学校的实施。各中小学校应根据实际情况主动承担课外服务工作,尽可能满足学生的需求。学校应制定具体的实施措施,及时告知学生和家长课外服务的具体方式、服务内容、人员安排、接待人数、社区活动菜单、收费项目等,以方便家长自愿选择和申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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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加强团队安全。鼓励学校教师充分发挥自己的爱好,对学生进行跨学科指导。支持地方学校组织社会专业人员、学生家长、优秀大学生、退休教师等。为学生提供各种专业服务,动员体育教练、民间艺术家、技艺精湛的工匠、非物质文化遗产传承人和社会爱好者等志愿服务力量,为学生提供各种形式的服务,提高他们的课余服务能力。学校和相关机构应严格控制参与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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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人员的合理报酬。当地人民社会团体和财政部门核实学校绩效工资总额时,开展课外服务的学校应根据课外服务的内容和持续时间适当提高绩效工资总额;绩效工资增加的总额主要用于参与分配课外服务教师。学校聘用的社会专业人员参加校外服务的,相关劳动报酬可由双方协商确定,所需经费可从收取的费用中列支。私立学校开展课后服务,并将其纳入私立教育的奖励和补充政策体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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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保障措施

1.加强组织领导。开展校外服务涉及城乡、学校、家庭和社会的数千名学生,涉及发展改革、金融、人文社会、公安、应急管理等部门的密切合作。市政府已将校外服务作为2019年的一项民生工程,市也将把校外服务纳入市(县)区政府教育职责履行情况的评估。各地要成立以政府为首的领导小组,协调开展校外服务工作,确保安全稳定和人民满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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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实施财务担保。根据校外服务的性质,各地可以通过财政补贴、收费和社会捐赠等方式筹集资金。根据有关规定,收费标准由市、县物价部门、教育行政部门会同同级人民政府批准后执行。在实行收费服务的地区,对已确定有家庭经济困难的学生,应减免服务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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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争取社会支持。充分依靠和发挥校务委员会和家长委员会的优势,参与课外服务管理并提供相关支持。结合社区服务,争取社会各方支持,帮助建立各种学生社团,鼓励向学校捐赠专业设备、图书资料,提供资金支持和各种志愿者活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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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加强监督管理。各地学校应建立相关的课外服务体系,加强课外服务管理。财政补贴和校外服务费应当专款专用,不得用于其他任何支出。学校的主要负责人是课外服务的第一责任人。学校不得以任何方式强迫或变相强迫学生参与,也不得以任何方式拒绝或逃避有困难的学生参与;任何学校不得利用课余时间集体上课。加强学生活动的安全管理,确保学生人身安全。各地区、各部门要高度重视,密切配合,加强监督,切实做好课外服务,共同办好人民满意的教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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无锡市教育教育局

无锡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无锡市财政局

无锡市劳动资源社会保障局

2019年2月3日

标题:《无锡市中小学生校外服务实施意见(试行)》将于2月25日正式实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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