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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无锡市人民社会的官方报告,2019年,退休人员参加住院医疗互助保险的时间从2018年11月12日开始。详情如下:
保险对象
已纳入社区管理的企业退休人员,由当地街道(镇)人民社会统一办理参保手续。各类企业、事业单位均可作为投保人为未社会化的退休人员投保本保险项目。参保人数不得少于本单位退休人员总数的90%;如果退休人员总数不超过30人,他们必须100%投保。参保单位到无锡市退休职工保障协会办理参保手续。
支付标准
结合无锡经济社会发展水平、医疗保险筹资能力、住院医疗费用、基本医疗保险补偿水平和住院医疗互助保障水平,2019年保费标准设定为每人每年195元,2018年保费标准维持不变。
为了方便广大退休人员参加保险,费用按以下方式支付:
(1)新参保人员或医疗保险个人账户低于3000元的续保人员应于2019年1月或2月缴纳养老金。
(2)续保人员的医疗保险个人账户,2018年12月31日年度余额超过3000元的,由医疗保险个人账户支付(现金和银行转账除外)。
付款成功后,您可以在2019年享受住院互助医疗保险待遇。
保障标准
医院互助医疗保险的覆盖范围分为两部分:基本全纳治疗和重点优抚治疗。
(1)基本普惠性待遇:参保人因病在无锡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管理的基本医疗保险定点医疗机构(以下简称无锡定点医疗机构)普通病房住院(含非住院“门诊特殊疾病”治疗,每次一天),按住院天数每天补助30元。 当年补助天数不超过60天,当年累计住院医疗互助每人不超过1800元。
(2)重点优惠待遇:参保人因病在无锡市定点医疗机构综合病房住院的,除基本医疗保险范围外,该年度内发生的与住院治疗相关的、已由社会保障卡结算的年度累计住院医疗费用(即《江苏省医疗住院费用单》中“个人费用”的年度累计费用)。不包括自理和自付费的医疗费用),起始补偿线为10000元,高于起始补偿线38%(优先索赔比例根据保证利润和保险经营情况通过招标确定),最高补偿线为100000元。
纳入城镇退休人员住院医疗互助保险重点优抚对象范围的药品目录参照社会医疗保险的规定执行。
注册过程
企业退休人员的社会化管理
如需变更2019年住院医疗互助保险的续保状态,请于2018年12月15日前到退休管理关系所在的街道(社区)退出机构登记。逾期视为继续参加住院医疗互助,从2019年1月1日起享受住院医疗互助的相关待遇。
2019年需要新参保的,请携带参保退休人员的身份证原件,于2018年12月25日前到退休管理关系所在地的街道(社区)退出机构登记。逾期不办理相关手续。
机关事业单位和省属企业退休人员(无社会管理)
如果您需要变更2019年住院医疗互助保险的续保状态,请于2018年12月15日前到您所在单位的取款机构登记。逾期视为继续参加住院医疗互助,从2019年1月1日起享受住院医疗互助的相关待遇。
对于2019年需要办理新保险的人员,请携带参保退休人员或其家属和子女的身份证原件,并于2018年12月25日前到您所在单位的取款机构进行登记。逾期不办理相关手续。
报销流程
在基本普惠性治疗、住院(包括非住院门诊特殊疾病)医疗互助保险理赔中,实行出院卡结算一站式服务。
重点优惠待遇每年结算一次,由经办保险公司结算。次年4月底前,应直接划入退休人员的个人社会保障卡或个人指定的银行账户。
索赔开始时间
根据出院日期,2019年1月1日至12月31日被保险人出院的索赔金额将纳入2019年住院医疗互助保险范围。对于2018年1月1日至2018年12月31日出院的被保险人,住院医疗互助保险的索赔金额纳入2018年住院医疗互助保险范围。
标题:从11月12日起,无锡市2019年退休人员住院医疗互助保险开始支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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