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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江阴市发布的官方报告,江阴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公布了《市政府关于调整2017年住房保障标准的通知》,江阴市住房保障门槛已经降低。详情如下:
一、廉租住房保障标准
2017年,住房困难家庭申请廉租住房保障和享受廉租住房租金补贴的标准调整为:
人均月可支配收入低于1931元(含)且人均住房建筑面积低于18平方米(含)的低收入住房困难家庭。其中,符合最低生活保障标准(极度贫困)且人均住房建筑面积低于12平方米(含)的住房困难家庭可申请实物廉租住房。
二、公共租赁住房保障标准
2017年,城市中低收入住房困难家庭申请公共租赁住房保障的标准调整为:
人均月可支配收入低于3089元(含)的无房家庭。
标题:2017年,江阴住房保障标准降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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