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篇文章1170字,读完约3分钟
根据无锡市公积金管理委员会的正式报告,为加大住房公积金对职工免租金自住商品房和首次用住房公积金贷款购买自住住房的支持力度,无锡市住房公积金管理委员会对无锡市住房公积金的相关政策进行了如下审核:
1.缴纳租金的住房公积金金额提高到:每人每年12000元;
2.首次使用住房公积金贷款购买自住住房。符合条件的,最高贷款额为50万元;如果配偶双方都符合条件,最高贷款额为80万元;
3.将于2018年7月1日起实施。
本调整政策由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解释;
一、调整的主要内容和实施标准
(1)增加退租金额,增加对无房员工的租金支持
结合我市租赁市场的发展,参照无锡市市场平均租金、全市人均住房面积、每户家庭数等因素,将商业租赁住房退出额度由原来的每人每年最高9000元调整为每人每年最高12000元。
(二)提高首次使用住房公积金贷款购买自住住房的最高贷款额度,增加对刚性住房需求的保障。
我市房地产市场综合价格变化、公积金中心资金使用和贷款发放等情况。一、提高职工家庭首次使用住房公积金贷款购买自住住房的最高贷款额度。如果借款人符合贷款条件,最高贷款额度将从目前的30万调整为50万;如果借款人和配偶都符合贷款条件,最高贷款额将从目前的60万调整到80万。
加大对职工家庭首次使用住房公积金贷款购买第一套自住住房的保障。如果建筑面积小于90平方米(含),贷款金额可能与存款余额无关。如果借款人符合贷款条件,最高贷款额度将从目前的30万调整为50万;如果借款人和配偶都符合贷款条件,最高贷款额将从目前的60万调整到80万。
低收入家庭首次使用公积金贷款购买经济适用住房,贷款金额不得与存款余额挂钩计算。如果借款人符合贷款条件,最高贷款额度将从目前的30万调整为50万;如果借款人和配偶都符合贷款条件,最高贷款额将从目前的60万调整到80万。
此次政策调整对首次和二次使用住房公积金贷款实行差别化贷款政策,突出了对首次使用住房公积金贷款购买自住商品房的政策支持。第二次住房公积金贷款仍按原规定执行。
规范和调整住房公积金的部分存款条款
以下提取政策将于2018年7月10日起调整:
一、增加“解除或终止劳动关系”。
二、取消“留市提取”。
三、取消“男职工年满45周岁、女职工年满40周岁、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且未再就业的提取”。
四、取消“连续失业三年不再就业提取”。
五、取消“职工办理个体工商登记和与单位解除劳动关系的提取”。
如果您有更多的公积金贷款或其他问题,您可以搜索公共号码“无锡新闻网”,并在对话框中回答“公积金贷款”,您可以查询更多的公积金贷款,还款问题,贷款转移手续,材料,公积金中心的电话地址等。,回复“公积金”,查询公积金账户余额,点击“无锡公积金服务”,详细查询公积金支取、贷款、密码、转账、办理地址、抵押等处理策略。
标题:无锡市公积金贷款政策调整后,个人最高可借50万元
地址:http://www.iiu7.com/wxfc/1582.html